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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玉珏夜奔当代新刊预览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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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

没有血缘关系的“女儿”李园,却是陪“我”走到最后的家人。在报复与和解的边缘,两个被世界抛弃的人仍能相互依偎,彼此取暖。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。

要带着光——《夜奔》创作谈文|王玉珏迄今,岳父戒烟已近二十年,一次性戒断,从未复吸。大部分人戒烟的动力可能都是来自医生的警告,当对自己身体遭受伤害的恐惧大于对尼古丁的向往时,戒烟大概率才会成功。岳父据说当年是因为腿上的一个血管瘤,后来被证明是误诊,虚惊一场,但因祸得福。考虑到他戒断前一天将近三盒的量,这确实是一份不折不扣的大礼包。但是心瘾难除。记得有一年过年回家,他在饭桌上跟我交流关于戒烟的心得,他说,快二十年了,到现在他都不敢说自己已经把烟戒了,尼古丁那种东西一旦进入过人的体内,会形成无比深刻的细胞记忆,抽过烟的人,跟没抽过烟的人,绝对是不一样的,戒烟二十年,一根就能回到解放前。他的经验或者叫信条是,不允许自己有任何一次例外,一次都不行。戒烟戒的其实就是两根烟——特别开心时的那一根和特别不开心时的那一根。《夜奔》里的老马戒烟六年三个月零八天,复吸了,为什么复吸?因为他特别不开心,得了绝症,眼睛里长了个要命的瘤子。这条烂命,也不多那每天两包尼古丁,破罐子破摔了,他要糟蹋它,糟蹋得理直气壮,糟蹋得亢奋不已。除了夜以继日的酒精和尼古丁,他还想复个仇,跟欺负了自己那么多年的“绿帽子”同归于尽,反正他烂命一条,反正他不亏。一个人得有多绝望才会如此“摆烂”,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只是人的应激反应,他要借助某种极端的方式去度过生命中的至暗时刻,比如仇恨,比如自毁。当然,这么大篇幅的一部中篇小说讲的肯定不会只是一个关于戒烟的故事,这只是小说里的一个细节,但我相信这个细节的可靠和有力。老马在得知命不久矣时复吸了,在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之前,把烟又戒了一次。他用这样的方式,为自己的那条烂命赢得了最后的一点点体面,这一点点体面,犹如光,与他临死之前要做的那“最后一件事情”,共同照亮了他生命中的至暗,这才是真正的照亮。这光是什么呢?成分并不复杂,是爱,包括自爱和爱他人,是对生命的不舍与尊重,责任感,同情心,以及骨子里的良善。不止是老马,每一个人身体里或许都有着与生俱来的光,当夜足够黑,我们所看到的将不仅仅是人性暗处那层层叠叠的阴影,还有那些光。老马是个倒霉蛋,一个倒霉到家的倒霉蛋,没办法,小说需要他足够倒霉。但即便不是小说里的人物,相信他这一生也会遇到数不清的、大大小小的“怪兽”,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。我们也许做不到去驯服每一头怪兽,就像并不是每一个“老人”都能战胜他的“大海”,但是,我们可以选择,带着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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