粗心人误转账 错收者应返还
作者:光胜 柏武 周国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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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别人不小心转错账户,当事人不归还怎么办?13日,太湖县法院弥陀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的纠纷案件,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呢?
刘某根据国家*策应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,因刘某一直随其侄子刘某云生活,故原告某乡镇财*所每年按*策将低保户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转入刘某云的账户。但自2013年9月,因姓名相似和原告工作人员的粗心,误将该补助金3000余元转入刘某云之兄即被告刘某远的账户,原告发现错误后,及时找被告交涉,要求其返还该补助金,但被告总是拖延搪塞,拒不返还,原告遂诉至法院。
弥陀法庭受理该案后,承办法官及时到被告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,并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,告知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。后被告认识到自身的错误,并当场表示要主动返还。11月13日,被告已主动履行义务,原告遂撤回起诉,该案得到圆满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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