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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白癜风医院 http://m.39.net/baidianfeng/a_4753196.html

接种禁忌判定原则

1、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。灭活新冠病*疫苗辅料主要包括: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。

2、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。

3、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。

4、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。

5、妊娠期妇女。

接种禁忌证明开具流程

一、申请开具新冠病*疫苗接种禁忌证明需提交材料:

1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
2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两个月内出具的诊疗资料(包括门诊病历、住院病历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、疾病证明等);

二、评估医生查验上述证件和诊疗资料后:

1、确属接种禁忌

①结合问诊和体格检查综合判定,出具新冠病*疫苗接种禁忌证明;

②医生签名,医院公章,同时做好记录。

2、不属于接种禁忌

对不属于接种禁忌的,无需开具证明,建议接种,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未接种新冠病*疫苗人员信息表中。

开具证明时间、地点

开具证明时间:

上午8:30—11:30

下午15:00—17:30

开具证明地点:

医院西南门内50米处(原核酸采样点)

防保科指定的其他疫苗接种禁忌症开具点

注意事项

开具新冠病*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免收挂号费;

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,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,费用自理。

审稿

涤生

责编

飘扬

来源

防保科

万柏医院

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2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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