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案情
年9月1日上午,温某兵因突发腹部疼痛腰部不适,被送至x一院北院区急诊检查。急诊CT诊断报告显示:1、考虑主动脉夹层动脉瘤,建议CTA检查;2、右肺胸膜下间质增厚;胆囊术后缺如。复查CTA显示:1、主动脉夹层(DeBakeyⅢ型);2、肠系膜上动脉近端局部栓塞;3、左侧胸膜增厚;肝囊肿,肝右叶血管瘤;胆囊缺如。
检查后,院方告知患者家属需转院至南院区。患者家属联系急救车将患者送至该院南院区急诊室,并根据院方要求于当晚17时58分左右办理了住院手续,入住南院区病区。后予以相关检查,并予以绝对卧床休息、心电监护、润肠通便、控制血压等支持治疗,并向家属交代病情。
晚19时45分,温某兵呼之不应,对光反映迟钝,出现颈项强直、角弓反张伴抽搐,口吐白沫、血压测不出。医护人员立即予以抢救措施,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晚20时09分死亡。原告认为患者入院后,x一院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,耽误了患者治疗时间,诊疗行为存在过错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遂诉至本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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